查看原文
其他

雷欣翰 | 《孔丛子》中的孔子论《诗》与汉代四家诗

雷欣翰 古典学研究 2022-09-14

编者按:本文原载于《古典研究》2016年夏季卷(总第26期),感谢雷欣翰博士授权“古典学研究”公号网络推送。


在《孔丛子·记义》篇中,有一段孔子论《诗》文字,与上博简《孔子诗论》的著作形态和论述内容都十分接近。通过比较《记义》篇论《诗》与先秦《诗》学文献,可以得出二者内容基本一致、属于同一系列的结论。西汉四家诗是汉代《诗经》学的主要成果,也是后代学者研习《诗经》的主要依据。四家诗在对诗作的具体解释上虽然有所不同,但诠释方式基本一致,能够体现西汉《诗》学的主要特征。《记义》篇论《诗》文献的出现时间实际上更接近西汉四家诗诞生的年代,但论述方式却与四家诗大相径庭。这似乎意味着有两种不同《诗》学传统的传承在秦汉之际并行共进。下面,就比较分析该篇与西汉四家诗对相关篇目的解读,以揭示其异同和关联。

《孔丛子》书影,中华再造善本宋刻本


一、《记义》篇论《国风》与四家诗



《记义》篇论《柏舟》曰:“于《柏舟》,见匹夫执志之不可易也。” 《国风》中共有两篇《柏舟》,一篇在《邶风》,一篇在《鄘风》。两诗中均有能体现“执志之不可易”的诗句。“夫”,《渊鉴类函》作“妇”,当是将《柏舟》看作《鄘风·柏舟》的结果。[1]刘向家族传习鲁诗,他的《列女传·贞顺传》释《邶风·柏舟》道:


(卫宣)夫人者,齐侯之女也。嫁于卫,至城门而卫君死。保母曰:“可以还矣。”女不听,遂入。持三年之丧,毕,弟立,请曰:“卫小国也,不容二庖,请愿同庖。”终不听。卫君使人愬于齐兄弟,齐兄弟皆欲与君,使人告女,女终不听,乃作诗曰:“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厄穷而不悯,劳辱而不苟,然后能自致也,言不失也,然后可以济难矣。《诗》曰:“威仪棣棣,不可选也。”言其左右无贤臣,皆顺其君之意也。君子美其贞壹,故举而列之于《诗》也。[2]


《新镌增补全像评林古今列女传》之《卫宣夫人》插图,刘向撰,茅坤补,明万历刊本


王符也传鲁诗,他在《潜夫论·断讼》篇中写道:


贞女不二心以数变,故有匪石之诗。[3]


刘向和王符都传鲁诗,在他们的著作中,又都将《邶风·柏舟》理解为一首歌颂贞女的诗歌,看来他们的说法确实能反映鲁诗的观点。焦延寿治齐学,他的著作《易林》喜言阴阳灾异,与齐学的风格一致。《易林·屯之乾》、《咸之大过》写道:


泛泛柏舟,流行不休。耿耿寤寐,心怀大忧。仁不逢时,复隐穷居。[4]


从其“心怀大忧”等内容上看,这里说的也是《邶风·柏舟》。《易林》的说法反映的是齐诗的观点,齐诗认为这首诗表现的是作者不逢明君、“不能奋飞”,因此耿耿而怀忧。毛诗小序解《邶风·柏舟》道:


言仁而不遇也。卫顷公之时,仁人不遇,小人在侧。[5]


毛序和齐诗都认为这首诗的主题是“仁而不遇”,毛诗更进而将它定位于卫顷公时期。

回到诗歌本身,《邶风·柏舟》主要表达的就是“执志之不可易”和“仁而不遇”这两种情感,从这个角度来看,《记义》篇和鲁诗抓住了前一种,齐诗和毛诗抓住了后一种,它们对这首诗歌主旨的把握基本都是准确的。


《孔丛子·记义》书影

《四部丛刊》影杭州叶氏藏明翻宋本


《记义》篇论《淇澳》:“于《淇澳》,见学之可以为君子也。”毛序释《淇澳》道:


美武公之德也。有文章,又能听其规谏,以礼自防,故能入相于周,美而作是诗也。(同上,页265)


《淇澳》赞美主人公“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精益求精故而能够成功。《记义》所谓“学之可以为君子”,毛序说是赞美武公“能听其规谏”“故能入相于周”,都体现出这种含义。

《记义》篇把《淇澳》的主题概括为“见学之可以为君子”,主要着眼于诗中“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之语。对于这两句诗的理解,各个学派呈现出明显的一致性。《荀子·大略》篇写道:“人之于文学也,犹玉之于琢磨也。《诗》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谓学问也”。[6]这是把切磋琢磨直接与学问挂钩,视为学习的基本方式。荀子与汉代四家诗有密切关联,汉代四家诗解释这两句诗时基本上都是沿袭《大略》篇的说法。“鲁、齐说曰:如切如磋,道学也;如琢如磨,自修也”。[7]这是把两句诗分解开来,依次与道学、自修相对应。道,谓引导、诱导。道学,指在教师指导下学习。毛传对这两句诗的解释与鲁、齐说大体相同:“道其学而成也,听其规谏以自修,如玉之见琢磨也”(同上,页267)。这里还是把学分为道学和自修两种。对比之下,《记义》所说的“见学之可以为君子”,还没有对学习方式进行区分,较四家诗更为古朴,出现的时间也更早。《荀子·大略》篇的上述话语,与《记义》篇说法相近,但已有学与问的分别,是汉代四家诗所本。


《毛诗诂训传》书影清乾隆四十八年武英殿仿宋本


《记义》篇论《考盘》:“于《考盘》,见遁世之士而不闷也。”毛序释《考盘》道:


刺庄公也。不能继先公之业,使贤者退而穷处。(同上,页274)


《考盘》写的是一位隐士的自述和自誓,作者称“硕人”,说明这位隐士是一位贤者。毛序所说的“穷处”,可以从诗中“硕人之宽”、“硕人之薖”的诗句中看出来:宽是衣带渐宽,薖是饥饿,这些显然是生活贫苦导致的不良结果。毛序抓住诗中反映“硕人”生活困苦的内容,将其视为讽刺君主的作品。《记义》篇关注此诗的角度与小序不同,“不闷”的结论,是由“永矢弗谖”、“永矢弗过”、“永矢弗告”的诗句中得出来的。这位隐士虽然生活困苦,但对于自己的生活状况和内心活动,却自誓永远不向外人诉说。诗人坚持自身节操,不与外界交往,其高尚品德确实影射出外界社会的黑暗。但《记义》篇认为,对自身境遇的认可、对自我选择的坚持才是诗人最希望表达的内容,也是其所说“不闷”的依据。



《记义》篇论《木瓜》:“于《木瓜》,见苞苴之礼行也。”毛诗小序论《木瓜》道:


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服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同上页311)


《木瓜》通过叙述所赠之物和报答之物在价值上的差距,表达“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报也”[8]的情感。毛序中所言《木瓜》的创作背景虽未知是否确实,但它说此诗是卫人表达“欲厚报之”的情感,与诗歌的本义相符。《礼记·曲礼上》写道:“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9]《记义》篇和毛诗都从礼尚往来的角度解说《木瓜》一诗,但《记义》强调的是“苞苴之礼”,即礼仪的具体样态,由样态看出其所承载的深情厚意,毛序则直接从人情事理的角度切入,并把它置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下。

《记义》篇论《缁衣》:“于《缁衣》,见好贤之心至也。”毛诗小序论《缁衣》道:


美武公也。父子并为周司徒,善于其职,国人宜之,故美其德,以明有国善善之功焉。[10]


毛序总结这首诗的主旨为“善善”,即善待贤人,观点与《记义》篇和《礼记·缁衣》篇基本一致。《记义》篇所说的“好贤”,与《礼记·缁衣》篇所指相似,是宽泛而笼统的“好贤”。毛序则把“善善”限定在周天子对郑武公的优待,善人指的是郑武公。这种以历史相附会的解说无法落到实处,难以进行验证。


《诗经》书影,清道光年间内府朱丝栏精写本


《记义》篇论《鸡鸣》:“于《鸡鸣》,见古之君子不忘其敬也。”《国风》中有两首诗篇名与《鸡鸣》相关,一首是《郑风·女曰鸡鸣》,一首是《齐风·鸡鸣》。两首诗的内容、题材都很相似,由夫妻间的对话构成。那么,《记义》篇所说的《鸡鸣》,具体指哪篇作品呢?对此,中外学人已有过初步认定:


宋咸注:“以蝇为鸡,月光为旦,亦敬之甚。”冢田虎曰:“《序》曰:‘思贤妃也。’其诗曰:‘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11]


宋咸、冢田虎所引的诗句均出自《齐风·鸡鸣》。他们认为《记义》篇所说《鸡鸣》即为是诗。

根据《记义》篇的断语进行推测,孔子所说的《鸡鸣》,其男性主角是一位君子,能够严格自律,立身肃静。在《齐风·鸡鸣》中,妻子以鸡鸣天亮、朝廷集会已经开始为由,劝丈夫起床赴朝。丈夫则予以狡辩,把鸡鸣说成苍蝇之声,把天明说成月亮放光,不肯起床履行公务。很显然,男主角并不是敬业的君子,而是贪恋床笫的懒汉。他身上根本没有“不忘敬”的精神,而是怠惰至极。《记义》篇所说的《鸡鸣》显然不应该是指这首诗。宋咸、冢田虎认定为这首诗,只因见两者标题相同,造成误读。如果说从这首诗中能够看到“不忘敬”,那么不忘敬的是女性,而不是男主角。《郑风·女曰鸡鸣》也是夫妻对话,场面与《齐风·鸡鸣》完全相反。这首诗的男主角确实是“不忘敬”,他时刻不忘自己的职责,极其敬业,以至于鸡鸣即起,外出狩猎。《记义》篇所说的《鸡鸣》应指这篇作品。毛序释《女曰鸡鸣》道:


刺不说德也。陈古义以刺今不说德而好色也。[12]


从《记义》篇所下的断语来看,《女曰鸡鸣》是赞扬君子的不忘敬,是一首颂美之诗。毛序则认为这是一首有针对性的讽刺诗。对男性主角的正面叙事是陈古义,目的则是讥刺当时“不说德而好色”的社会风气。今天看来,这只能猜测,找不到有力的证据。

《记义》篇论《伐檀》:“于《伐檀》,见贤者之先事后食也。”关于鲁诗对此诗的解读,《太平御览》卷五百七十八引蔡邕《琴操》文道:


《伐檀》操者,魏国之女所作也,伤贤者隐避,素餐在位,闵伤怨旷,失其嘉会。夫圣王之制,能治人者食于人,治于人者食于田。今贤者隐退伐木,小人在位食禄,悬真气,积百谷,并包有土,泽不加百姓,伤痛上之不知,王道之不施,仰天长叹,援琴而鼓之。[13]


李善注《上林赋》引张揖道:


其诗刺贤者不遇明王也。[14]


蔡邕、张揖都传习鲁诗,他们对《伐檀》的解读能够反映鲁诗的观点。此外,桓宽在《盐铁论·国疾》篇中写道:


今公卿处尊位,执天下之要,十有余年,功德不施于天下,而勤劳于百姓,百姓贫陋困穷,而私家累万金。此君子所耻,而《伐檀》所刺也。[15]


桓宽习齐诗,他对《伐檀》的论述,应是齐诗的解读。毛序论《伐檀》道:


刺贪也。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君子不得进仕尔。[16]


汉代经学家都以《伐檀》为刺贪之诗,鲁诗和毛诗进一步指出诗作者应为怀才不遇的贤士,作此诗以表达自身不得进仕的苦恼。《记义》篇论《诗》的作者对《伐檀》的解读与四家有明显不同,他没有将“彼君子兮,不素餐兮”等三句看作对“君子”的反讽,而是将其解读为对“君子”能够尽职尽责的夸赞之语。


载[日]细井徇《诗经名物图解》


《记义》篇论《蟋蟀》:“于《蟋蟀》,见陶唐俭德之大也。”关于此诗,张衡《西京赋》有“独俭啬以龌龊,忘蟋蟀之谓何”[17]之语。张衡习鲁诗,说明鲁诗认为《蟋蟀》是一首刺俭之诗。桓宽在《盐铁论·通有》篇中写道:


大夫曰:“……君子节奢刺俭,俭则固。昔孙叔敖相楚,妻不衣帛,马不秣粟。孔子曰:‘不可,大俭极下。’此《蟋蟀》所为作也。”[18]


这里出现的大夫,具体指桑弘羊,西汉昭帝期间任御史大夫,习齐诗。他认为,奢侈或寒酸都不是君子理想的状态。可见,齐诗也将《蟋蟀》看作刺俭之诗。毛序释此诗道:


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乐也。此晋也而谓之唐,本其风俗,忧深思远,俭而用礼,乃有尧之遗风焉。[19]


毛序也以此诗为讽刺君主“俭不中礼”,这一观点与鲁诗、齐诗相同。可见,《记义》篇与汉代经师对这首诗主旨的理解存在很大差异。

《记义》篇论《下泉》:“于《下泉》,见乱世之思明君也。”《易林·蛊之归妹》、《贲之姤》写道:


下泉苞稂,十年无王。荀伯遇时,忧念周京。[20]


那么,齐诗也将此诗看作一首讽刺当时君主、思念贤王的诗歌。毛序释《下泉》道:


思治也,曹人疾公侵刻下民,不得其所,忧而思明王贤伯也。[21]


毛序的观点,亦与齐诗、《记义》篇无异。

《记义》篇论《七月》:“于《七月》,见豳公之所造周也。”《后汉书·王符传》载王符在《潜夫论·浮侈》篇中写道:


是故明王之养民也,爱之劳之,教之诲之,慎微防萌,以断其邪。……《七月》之诗,大小教之,终而复始。


王符习齐诗,认为《七月》是明王教导百姓所用,关于其中“大小教之,终而复始”的具体内容,李贤解释道:“大谓桑耕之法,小谓索绹之类,自春及冬,终而复始也”。[22]毛序释《七月》之旨道:


陈王业也。周公遭变,故陈后稷先公风化之所由,致王业之艰难也。[23]


毛序也认为《七月》记录的是周族先王创业之艰。可见,汉代经师与《记义》篇关于此诗的观点一致。《记义》篇所说“豳公”指的是周族祖先公刘,他率领周族迁徙,定居于豳地。毛序则追溯到周族男性始祖后稷,跨越的时段更长。至于王符,则笼统地称“明王”,未再涉及具体的历史人物。


《豳风图》(局部)[宋]马和之(传)绘,故宫博物院藏


《记义》篇论《东山》:“于《东山》,见周公之先公而后私也。”《易林·屯之升》写道:


东山拯乱,处妇思夫,劳我君子,役无休已。


又《家人之颐》写道:


东山辞家,处妇思夫,伊威盈室,长股羸户,叹我君子,役日未已。[24]


《易林》中两处关于《东山》的说法是一致的,齐诗认为《东山》是一首以周公“东山拯乱”为背景,感叹行役者夫妇分居、两地相思的诗歌。毛序释《东山》道:


周公东征也。周公东征,三年而归。劳归士,大夫美之,故作是诗也。……君子之于人,序其情而闵其劳,所以说之,说以使民,民忘其死,其唯《东山》乎?[25]


他在这里说这是一首大夫所作,用以赞美周公、犒劳军士的诗歌。诗歌本身并没有体现出“劳归士”的内容,不过周公东征,确实是周初一次重要的军事行动。《史记》中有对这次征伐来龙去脉的记载,周公东征发生在周朝刚刚建立、周公摄政之初,历时两年。出征的原因是管叔、蔡叔和武庚以怀疑周公为由发起叛乱,这也就是《易林》所谓的“东山拯乱”。其他先秦两汉文献中也有关于此事的零星记载,可作旁证,详见《逸周书·作雒解》、《尚书大传》、《墨子·耕柱》等。


《豳风图》(局部)

[宋]马和之(传)绘,故宫博物院藏


《记义》篇说《东山》表现出“周公之先公而后私”,是把诗中的男主角看作周公,认为诗歌讲述的是周公为国出征、将室家私事置于次要地位的故事。从诗歌内容看来,行役者的自述忧怨深重,不似周公口吻。《记义》篇的这种诠释,应是受到儒家崇圣传统、及其所属《诗》学系统自身特征影响的结果。

《记义》篇论《狼跋》:“于《狼跋》,见周公之远志所以为圣也。”毛序释此诗道:


美周公也。周公摄政,远则四国流言,近则王不知,周大夫美其不失其圣也。(同上,页545)


据此,《狼跋》是为赞美周公遭人谗言却能不失其常而作。其创作背景与《东山》相似,都与管、蔡之乱有密切关系,两诗反映的是同一历史事件的不同侧面。《记义》篇和毛序都认为《狼跋》表现的是周公之“圣”,所谓的“圣”,指聪明,有智慧。这是以周初历史为依据所作的解说,在诗中找不到根据。诗中的主角称为“公孙”,应是周王的后裔,可是,对于周公见不到这种称呼,所以,《记义》和毛序所作的认定,都无法在诗中找到内证。


《豳风图》(局部)[宋]马和之(传)绘,故宫博物院藏


二、《记义》篇论《小雅》与四家诗


《记义》篇论《鹿鸣》:“于《鹿鸣》,见君臣之有礼也。”《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有“仁义陵迟,《鹿鸣》刺焉”[26]之语。《太平御览》卷五百七十八引《琴操》道:


《鹿鸣》操者,周大臣之所作也。王道衰,君志倾,……大臣昭然独见,必知贤士幽隐,小人在位,周道陵迟,自以是始。故弹琴以风谏,歌以感之,庶几可复。歌曰:“呦呦鹿鸣,……示我周行。”此言禽兽得美甘之食,尚知相呼,伤时在位之人不能,乃援琴以刺之,故曰《鹿鸣》也。[27]


司马迁据传习鲁诗,那么,《十二诸侯年表》对《鹿鸣》的评价,可能是承袭鲁诗的观点。蔡邕亦以《鹿鸣》为刺“周道陵迟”之诗,可见鲁诗确实将此诗释为讽刺天子“留心声色”的作品。齐诗关于《鹿鸣》的解读,保存在《仪礼·乡饮酒》郑玄注中:


《鹿鸣》,君与臣下及四方之宾燕,讲道修政之乐歌也。此采其己有旨酒,以召嘉宾,嘉宾既来,示我以善道。又乐嘉宾,有孔昭之明德,可则效也。[28]


“郑注《礼》时用齐诗”[29],认为《鹿鸣》是用于君臣燕乐之歌诗。韩诗的观点见于《后汉书·明帝纪》:“召校官弟子作雅乐,奏《鹿鸣》,帝自御埙篪和之,以娱嘉宾”。[30]另外,《三国志·魏书》所载陈思王曹植上疏也有“远慕《鹿鸣》君臣之宴”[31]的说法。汉明帝和曹植都是韩诗的传习者,那么韩诗与齐诗都认为《鹿鸣》是君臣燕乐之诗。毛诗的观点也是如此,小序写道:


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32]


可见,在对《鹿鸣》的解读上,只有鲁诗与《记义》说法不同。《鹿鸣》列于《小雅》之首,在大夫、士乡饮酒礼,诸侯燕礼上配乐演,可以证明它是一首赞美诗,而不可能是刺诗,鲁诗的说法难以成立。


《小雅鹿鸣之什图》(局部)赵构书,马和之绘,故宫博物院藏


《记义》篇论《羔羊》:“于《羔羊》,见善政之有应也。”在今本《记义》篇论《诗》文字中,所有诗歌篇目均按《诗经》篇目前后排列,而于《小雅·鹿鸣》之后、《节南山》之前,并无《羔羊》、只有一篇类似牧歌的《无羊》。《无羊》的内容是放牧者对放牧过程的描述、并表达对美好未来的向往。毛序解释这首诗道:“宣王考牧也”(同上,页654)。认为是描述周宣王考牧的赞美诗。“无”与“羔”字构形相近,当是讹误。何楷《诗经古义》称:“《孔丛子》载孔子曰‘于《无羊》见善政之有应也’”。[33]何楷所见《孔丛子》作《无羊》尚未讹误。

《记义》把《无羊》说成是“见善政之有应”,合乎这首诗的实际。诗里展现的是牛羊成群的蕃庶景象,反映的确实是善政所产生的效应。篇末通过牧人占梦,寄托的是“实维丰年”、“室家溱溱”的美好理想,也是善政所致。至于毛序把这首诗系之于周宣王,是牧业成功之事,今天已无法找到宣王兴牧的相关记载。

《记义》篇论《节南山》:“于《节南山》,见忠臣之忧世也。”《汉书》载董仲舒对策,其文论及天子、官员对百姓的教化,引用了《节南山》的诗句:


及至周室之衰,其卿大夫缓于谊而急于利,亡推让之风而有争田之讼,故诗人疾而刺之,曰:“节彼南山,惟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尔好谊,则民乡仁而俗善,尔好利则民好邪而俗败。[34]


董仲舒习齐诗,他把《节南山》说成讽刺周朝大夫的诗歌,反映的是齐诗的观点。齐诗认为诗人对周大夫“缓于谊而急于利”的风气十分不满,故作诗刺之,说法与《记义》篇的“忧世”之说重点不同,但有相通之处。毛序的观点与齐诗类似,也认为这是一首讽刺诗,并对作者和讽刺对象下了断言:“《节南山》,家父刺幽王也”。[35]《节南山》末章称:“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式讹尔心,以畜万邦。”毛序点明作者,应该有其依据。

《记义》篇论《蓼莪》:“于《蓼莪》,见孝子之思养也。”《蓼莪》中数次出现“哀哀父母”之句,这里的“哀哀”,《尔雅·释训》道:“哀哀、凄凄,怀报德也。”郭璞注:“悲苦征役,思所生也”。[36]《尔雅》及郭璞的注体现鲁诗的说法,这里的“怀报德”和“悲苦征役”、“思所生”,说明鲁诗认为《蓼莪》是一首孝子感叹“悲苦征役”的遭遇,使之不能报父母生养之德的诗歌。陈忠为《后汉书》作疏道:


周室陵迟,礼制不序,《蓼莪》之人作诗自伤,曰:“瓶之罄矣,惟罍之耻。”言己不得终竟子道者,亦上之耻也。[37]


陈忠修齐学,他在疏中引《蓼莪》,认为这首诗的作者既是“作诗自伤”,又用以表现对统治者的讽刺,代表齐诗的观点。毛序的观点与鲁、齐两家相似,也认为《蓼莪》是一首刺诗:“刺幽王也,民人劳苦,孝子不得终养尔”。[38]

《记义》篇论《楚茨》:“于《楚茨》,见孝子之思祭也。”毛序释此诗道:“刺幽王也。政烦赋重,田莱多荒,饥馑降丧,民卒流亡。祭祀不飨,故君子思古焉”(同上,页749)。如果直观地审视《楚茨》的内容,它是一首“极言祭祀所以事神受福之节,致详致备”[39]的诗歌。诗歌描写周代贵族祭祀祖先、神灵的过程和所用贡品,可谓宏大丰盛。《记义》篇论述这首诗时将其与《蓼莪》连在一起,认为二者都是体现孝道的诗歌。《楚茨》中确实有如“先祖是皇,神保是飨。孝孙有庆,报以介福,万寿无疆”这样的诗句,但凭此就以“孝子”为全诗的主旨,则有以偏概全之嫌。《记义》篇这样概括,当与孝道在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地位有关。毛序认为这是一首通过描写古时祭祀之丰备来讽刺幽王时期国民凋残、“祭祀不飨”的刺诗。但从诗歌本身并不能看出讽刺之义,毛序以其为刺诗、并定于幽王时期的说法,不知有何依据。


莪、茨载《毛诗名物图说》,[清]徐鼎撰,清乾隆三十六年刊本

《记义》篇论《裳裳者华》:“于《裳裳者华》,见古之贤者世保其禄也。”《记义》篇所作的这种认定,主要是依据该诗的末章:


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维其有之,是以似之。


这首诗赞美的主角是一位贵族君子,他无论居官在甚么位置,都做得很出色。宜之,谓适宜。有之,谓为之,能担当起来。正因为能够胜任其职,所以能够连续居官。似之,谓持续、接续。《记义》所说的“世保其禄”,是以当时的世卿世禄制度为背景。

《说苑·修文》篇有如下一段:


《诗》曰:“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传》曰:“君子者,无所不宜也。……故曰:为左亦宜,为右亦宜,为君子无不宜者,此之谓也。”[40]


刘向家族世代传习鲁诗,陈乔枞认为《修文》所引的《传》就是出自鲁诗,是有道理的。鲁诗与荀子有传承关系,因此,《修文》对《裳裳者华》四句诗所作的解释,与《荀子·不苟》篇的相关论述一脉相承。

刘向所编《新序·杂事一》叙述祁奚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的故事,随后评论道:“唯善故能举其类。《诗》曰:‘唯其有之,是以似之。’祁奚有焉”。[41]这是从同类相举的角度解释《裳裳者华》末尾两句诗,而不是像《记义》那样,从这两句诗联想到家族的世卿世禄相持续。《说苑》、《新序》对《裳裳者华》末章所作的解释采用鲁诗的说法,注重现实功用,缺少《记义》篇解说中强烈而深沉的时间意识和以家族为本位的观念,造成这种走势的原因可以追溯到荀子。《荀子·不苟》篇道:“《诗》曰:‘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此言君子能以义屈信应变也。”杨倞注:“《诗·小雅·裳裳者华》之篇,以能应变,故左右无不得宜也”。[42]荀子是以应变的角度解释这首诗末章的前四句,他没有援引末尾的“维其有之,是以似之”两句,因此也就未涉及世保其禄的话题。


《韩诗外传》书影

[汉]韩婴著,明天启间刊本


《韩诗外传》卷七假托孔子之口,叙述周公的超凡经历。周文王在位期间,以儿子的身份服侍文王。武王去世,他成为摄政王,“抱成王而朝诸侯”。及成王年长,“周公致政,北面而事之”。对此,韩婴作了如下评论:


故一人之身,能三变者,所以应时也。《诗》曰:“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43]


韩婴援引的是《裳裳者华》末章前四句,是从周公角色转换的角度用这四句诗,强调的是通变,与鲁诗的解说角度一致。这也透露出韩诗与荀子的存在关联的信息。

毛序则认为:“刺幽王也。古之仕者有世禄,小人在位,则谗谄并进,弃贤者之类,绝功臣之世焉”。[44]对此,陈奂解释道:“此亦思古之词”。[45]毛序认为诗歌本身是对“古之仕者有世禄”的描写,诗人借此来曲折地表达对幽王的讽刺。按照毛序和陈奂的说法,《裳裳者华》是借古讽今之作,诗中叙述的是想象中古代的场景。然而,这首诗是纪实之作,诗中反复提到“我觏之子”,作品赞美的对象,是诗人亲身接触到的贵族君子,而不是生活在古代的先贤,毛序的托古讽今之说难以成立。

《记义》篇论《采菽》:“于《采菽》,见古之明王所以敬诸侯也。”王先谦引《白虎通·考黜》文字道:


九锡,皆随其德可行而赐,能安民者赐车马,能富民者赐衣服。以其进退有节,行步有度,赐之车马,以代其步;言成文章,行成法则,赐之衣服,以表其德。《诗》曰:“君子来朝,何锡予之?虽无与之,路车乘马。又何与之?玄衮及黼。”[46]


王先谦所引的这段文字,与今见《考黜》篇不同。在这里,班固认为《采菽》讲的是天子对有政绩的臣下的赏赐。《国语·晋语》记载秦王接见流亡中的重耳时赋《采菽》,韦昭注道:“《采菽》,《小雅》篇名,王赐诸侯命服之乐也”。[47]其说与班固相同。他们的说法,代表鲁诗对该诗的理解。毛序将《采菽》释为刺诗:“刺幽王也。侮慢诸侯,诸侯来朝,不能锡命以礼教,征会之而无信义。君子见微而思古焉”。[48]可见,毛序也认为诗歌本身描写 “诸侯来朝”时天子“锡命以礼教”的场景。毛序对诗歌本身的理解,与鲁诗和《记义》篇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说它是刺诗,属于额外附加的臆测。


三、结语


通过罗列四家诗对相关篇目主旨的论述,可以看出《记义》篇与四家诗对《诗》的诠释,并不像它与先秦诗论那样拥有极高的契合度,而是表现出相当不同的风格。但是,二者也并非全无相通之处。由于三家诗早已亡佚,今天所见是后人从古籍中辑录而得,故没有完整的版本。《记义》篇所涉二十三首《诗》作,三家诗并未全部论及:鲁诗论及的有七首,齐诗有十首,韩诗有三首。通过对四家诗与《记义》篇说法的总结,可以看出这两个系统的《诗》学有着大相径庭的论《诗》风格。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区别。

其一,《记义》篇偏重义理,重视诗作的本义及其经学价值;而四家诗偏重历史故实,重视与诗歌创作相关的历史背景和诗人创作的目的。《记义》篇论《诗》,涉及历史故实的只有三次,分别是“于《七月》,见豳公之所造周也”,“于《东山》,见周公之先公后私也”,“于《狼跋》,见周公之远志所以为圣也”。其他论述,或是对诗歌本义的总结,如“于《淇澳》,见学之可以为君子也”;或是发诗人之“志”,对义理进行阐发,如“于《羔羊》,见善政之有应也”。四家诗中以鲁诗、毛诗涉及历史故实最为具体、数量最多。毛诗在对共二十三首诗歌的解释中,有近二十首的解释明确指出作者、时代或讽刺对象。《记义》篇和四家诗解释诗作的这种差异,源自两种《诗》学对作品进行诠释时选择的不同角度。《记义》篇重视对诗歌情感的揭露、对诗人之“志”的提炼,而四家诗更注重挖掘诗歌创作的社会作用,或对诗人创作动机进行推测。



其二,《记义》篇偏重颂美,四家诗偏重讽刺。《记义》篇对诗作主旨的总结,都偏于发明诗中的颂美之义。比如《鹿鸣》是君臣宴饮时演奏的乐歌,歌词的内容不外乎“君臣宾宴、讲道修政”。关于这首诗歌的性质,齐诗、韩诗和毛诗都用中性的“君臣之宴”、“燕群臣嘉宾”等言语进行论说。《记义》篇的解释则强调君臣之礼,带有明显的儒家礼学色彩。

《记义》篇与四家诗的关系,除了上述不同外,更多的是相通之处。拿保存最完整的毛诗来讲,《记义》篇与毛诗对《诗》的解读实际上是同多于异。毛诗的说法与《记义》篇相似的篇目,有《淇澳》、《木瓜》、《缁衣》、《下泉》、《七月》、《狼跋》、《鹿鸣》、《彤弓》和《无羊》,共九首,占到两书共同论《诗》篇数的近一半。另一方面,毛诗断为忧刺之诗的,除《下泉》外,说法都与《记义》篇不同。很多毛序所说的忧刺之诗,从诗文本身并不能看出忧刺之意,但是,毛诗解释这些诗篇时,认为诗人是通过“思古”抒写其社会政治理想,以讽刺当时的社会问题。也就是说,毛诗将许多被《记义》篇认为是表达赞美之义的篇目断为忧刺之诗,实际上都是从该诗的政治功用着手,而非直接解释其意旨。属于这一类的诗歌,有《女曰鸡鸣》、《鸡鸣》、《蓼莪》、《楚茨》、《裳裳者华》和《采菽》共六首。如果将这些诗篇也纳入毛诗与《记义》篇解释相似的那一类,那么毛诗与《记义》篇《诗》论观点的相似率就将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

同样的现象也可以从覆盖诗篇数量较少的三家诗那里得到印证。鲁诗在所涉及的七首诗中,对《伐檀》、《蟋蟀》和《鹿鸣》这三篇的理解与《记义》篇截然相反,而对《邶风·柏舟》、《七月》、《蓼莪》和《采菽》这四首诗歌的解释与《记义》篇说法相似。齐诗共论及九首作品,其中与《记义》篇相异的有《邶风·柏舟》、《伐檀》、《蟋蟀》和《东山》四首,相似的有《鸡鸣》、《下泉》、《鹿鸣》、《节南山》和《蓼莪》五首。《韩诗》所释《鸡鸣》、《鹿鸣》和《羔羊》,都与《记义》篇相似,只有《裳裳者华》相异。

可见,从对诗歌作品本身意旨的把握上来看,《记义》篇与四家诗的差别并不是很大。主要差异在于对作品功用的理解上。四家诗注重诗在一定历史环境中的功用,因此往往对作品附加它可能并不存在的主旨。这两种《诗》学确实应该分属于不同的诗学体系,但也并非全无关系。《记义》篇对《诗》的把握,更接近先秦、尤其是春秋时期的论《诗》路径。《记义》篇论《诗》时的重礼倾向、崇圣思想和尚贤观念,说明文章作者十分重视对儒家思想的发扬,具有鲜明的孔氏家学特征,至晚可以征之于战国思想。四家诗虽然出现时间与《记义》篇相近,并可能传承自战国《诗》学,但这一系统的起源时间较晚,反映的主要还是汉代经学化的《诗》学特点。从四家诗对《诗》主旨的总结来看,这一系统更加重视历史故实的考证和对诗歌创作环境的还原。对于变风、变雅这类诗歌,没有像《记义》篇那样颂扬,而是明确指出诗歌的讽刺功能,并力图确定其讽刺对象,体现出鲜明的通经致用倾向。



注释



[1] 傅亚庶,《孔丛子校释》,北京:中华书局,2011,页68。

[2] 王照圆,《列女传补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页145。

[3] 王符著、汪继培笺、彭铎校正《潜夫论笺校正》,北京:中华书局,1985,页233。

[4] 焦延寿撰,徐传武、胡真点校集注《易林汇校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页96、1170。

[5]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北京:中华书局,1987,第127页。

[6] 王先谦,《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96,页334。

[7]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前揭,页267。

[8] 朱熹,《诗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1,页53。

[9] 孙希旦,《礼记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96,页11。

[10]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前揭,页334。

[11] 傅亚庶,《孔丛子校释》,前揭,2011,页70。

[12]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前揭,页350。

[13] 李昉等,《太平御览》,北京:中华书局,1960,页2609。

[14] 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北京:中华书局,1977,页129。

[15] 王利器,《盐铁论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2,页332。

[16]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前揭,页408。

[17] 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前揭,页50。

[18] 王利器,《盐铁论校注》,前揭,页43。

[19]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前揭,页414。

[20] 焦延寿撰,徐传武、胡真点校集注,《易林汇校集注》,前揭,页715、855。

[21]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前揭,页504。

[22] 范晔撰、李贤等注,《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5,页1634。

[23]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前揭,页510。

[24] 焦延寿撰,徐传武、胡真点校集注《易林汇校集注》,前揭,页130、1392。

[25]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前揭,页531。

[26] 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页509。

[27] 李昉等,《太平御览》,前揭,页2610。

[28] 贾公彦,《仪礼正义》,《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页985。

[29]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前揭,页551。

[30] 范晔撰、李贤等注《后汉书》,前揭,页113。

[31] 陈寿,《三国志》,北京:中华书局,1959,页570。

[32]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前揭,页551。

[33] 陈子展,《诗经直解》,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页641。

[34] 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页2521。

[35]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前揭,页657。

[36] 郭璞注、邢昺疏,《尔雅注疏》,《十三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页2590。

[37] 范晔撰、李贤等注,《后汉书》,前揭,页1560-1561。

[38]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前揭,页723。

[39] 朱熹,《诗集传》,前揭,页205。

[40] 向宗鲁,《说苑校证》,北京:中华书局,2000,页480。

[41] 赵仲邑,《新序详注》,北京:中华书局,1997,页8-9。

[42] 王先谦,《荀子集解》,前揭,页26。

[43] 屈守元,《韩诗外传笺疏》,成都:巴蜀书社,1996,页596。

[44]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前揭,页770。

[45] 陈奂,《诗毛氏传疏》第五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页39。

[46]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前揭,页790-791。

[47] 徐元诰,《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页339。

[48]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前揭,页790。


作者简介



雷欣翰(1990 - ),中国人民大学古典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讲师,上海交通大学神话学研究院讲席教授助理,研究方向为中国古典学。


推荐阅读







   ● 新書 | 雷欣翰:《<孔叢子>訓讀及研究》   ● 首发|张翔 :儒学史叙述的分断与孔子之义的比附式诠释   ● 陈明珠 | “不可”之歌——《诗经•国风•周南•汉广》诗旨甄微   ● 潘斌 | 胡培翚《仪礼正义》探论   ● 柯小刚 | 《诗经·召南》前三篇读解:一种通变古今的经学尝试   ● 张毅 | 咸恒之际——毛诗《关雎》传笺通说   ● 张辉 | 试说《文心雕龙》如何接续《诗经》传统   ● 陳明珠 | 關雎之始與王道政治   ● 孟琢 | 《庄子》“吾丧我”思想新诠
(编辑:Dacia)

欢迎关注“古典学研究”微信公众号

插图来自网络,与文章作者无关。

如有涉及版权问题,敬请联系本公众号处理。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